省大气办下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1-13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出现连续6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1月11日省大气办向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环保部《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于1月11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预警解除时间为17日24时,具体解除时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