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采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扎实开展“四及时”工作法,通过积极排查、分类施治,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企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群众反映,及时分析。对群众反映的企业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情况是否属实,特别是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要进行详细、全面分析,判断群众反映问题的根源是否存在矛盾纠纷。

问题核查,及时准确。在对群众反映问题全面分析的同时,及时准确进行环境污染问题核查,能够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断定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无法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查断定的问题,委派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准确掌握群众反映问题的真实性。

信息共享,及时高效。执法人员与矛盾纠纷化解人员保持信息及时共享,即执法人员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至矛盾纠纷化解人员,矛盾纠纷化解人员及时将群众反映的新问题反馈给执法人员,形成“闭路双向循环”,推动问题快速解决。

矛盾化解,及时到位。确因个人与企业存在矛盾纠纷引发的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进行解决,即个人诉求合理的,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通过疏导教育、法治宣传、司法解释等方式解决到位;存在生活困难的,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进行帮扶救助到位;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下一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将坚持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四及时”工作法,帮助企业解决好涉矛盾纠纷的环境信访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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