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阳光诉讼培训会
来源: 时间:2020-04-01
为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利,提高环保执法人员对公益诉讼的认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4月1日上午,冀州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区检察院副院长闫更义、一级检察官曹芳,对主要科室负责人及全体环保执法人员开展阳光诉讼培训会。
检察院副院长闫更义就改革后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职能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由来和背景及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中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讲解。
检察官曹芳主要从公益诉讼的起源与发展脉络、检察公益诉讼的定位及概述、全国、省、市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凝聚合力助推公益诉讼工作等四个方面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培训会,使执法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与检察机关加强配合、协同步调,形成合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构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利益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积极向区检察院移交线索。三是提前介入机制。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察院提前介入监督,弥补相互的业务短板,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监督能力,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