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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3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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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生态环境监测处

关于开展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部署,现就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并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备案;

(二)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来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备。

二、时间及方式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技术服务机构,应于2026年3月1日前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专栏选择“机构备案”(网址:https://hbepb.hebei.gov.cn/hbhjt/ztzl/zhuanlan/jcjsfw)进行备案,提交信息和书面承诺。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注册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来我省开展相关服务活动前,在当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后,登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路径同上),补充完善其他信息,完成备案。

三、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管理能力以及承诺书(附件)。

四、备案查询

公众可通过登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专栏选择“公众查询”,查询在我省备案和报备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也可通过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首页“生态环境监测”专栏中的“技术服务机构”专栏,查询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承诺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