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省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环排污权〔2024〕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2×660MW热电联产机组核定了排污权、排污权使用费数额及期限,现对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联系人:苗建格 0311-878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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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2×660MW热电联产机组排污权和排污权使用费情况表.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