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信科技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环科财函[2025]72号),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申报推荐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共设置86个项目和2个珍珠项目群,均通过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立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申报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二、申报方式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8:00至11月29日16:00。
申报书需经归口推荐,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将于12月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完成推荐。
三、联系方式
1.国科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咨询电话: 010—84665926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3.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0311-87908917
省科技厅:0311-85815880
四、相关要求
请各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做好协同配合,加强向本辖区内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有关单位宣传推介,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汇报。
附件:京津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流程明白纸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京津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流程明白纸
2025年10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置86个项目和2个珍珠项目群,安排中央财政经费约28.93亿元,项目申报期为10月20日至11月29日。申报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申报推荐、申报受理、答辩评审等以下几个环节。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单位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阐明具体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项目设1名负责人,下设不超过5个课题,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承担其中1个课题。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和预算情况。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实行标志性成果总承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报团队应符合总承单位提出的技术和管理等要求。申报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在项目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提交。
2.申报推荐。完成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进行申报推荐,推荐单位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科技厅(局)等。各推荐单位应按时将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推荐报送至项目管理责任主体。
3.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不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通过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
4.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