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我厅定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10点,在高邑县府源宾馆会议室(高邑县千秋路中段路北)就《河北力马燃气有限公司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
如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填写《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会议场地有限,拟定邢台市、石家庄市参会代表各24人,如报名人数众多,综合考虑地域、职业、受教育水平、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可推举代表人参加听证。申请材料通过我厅审核后,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相关申请人。
在参加听证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050051
联系人:吴海云 丁 冬
联系电话:0311-87801161 87803635
邮箱:hbshbttingzheng@163.com
附件:1.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