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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2021年河北省海洋公报生态环境监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14 1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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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海洋生态环境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2021年河北省海洋公报生态环境监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确保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2021年河北省海洋公报生态环境监测》两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拟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上述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我省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北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2021年河北省海洋公报生态环境监测》两个预算项目经省财政厅批准,该项目2021预算59万、154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三、服务范围

承担河北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2021年河北省海洋公报生态环境监测》两个预算项目公开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

五、对参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已入驻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且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

2、具有为政府部门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提供近三年内为政府部门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不少于3

3、提供3人以上工作人员名单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代理机构在石家庄市区有常驻机构和人员。

5、参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6、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服务承诺: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公告的发布媒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

七、报名、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

下载报名邀请函,按要求填写、扣章、法人签字。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将扣章、签字后的报名邀请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PDF版,发hbthyc@163.com。(邮件名称:报名邀请函-xxx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131917:30结束,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响应文件扣章、签字后扫描PDF版,使用相同邮箱发hbthyc@163.com(邮件名称:响应文件-xxx公司)

递交截至时间:报名邀请函邮件发出后24小时内。

响应文件原版3229时前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12

八、比选方式:依据公司服务承诺和业绩综合择优选择,确定后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公示。

备注:如果响应代理机构只有1家报名或符合报名、响应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1179869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

20213

报名邀请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