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的公开。
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建设项目名称:河北省放射性废物库退役项目
2.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3.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4.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下聂庄库区
5. 项目建设内容:为了消除辐射安全与环境安全隐患,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拟对河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实施退役。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2.建设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55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311-85293671
四、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环评机构地址:北京市275信箱15分箱(102413)
3.环评机构联系人:陈工
4.环评机构联系方式:010-69359058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