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公示
根据我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相关要求,现将5月8日到6月10日期间纳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3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311-87800706(兼传真)、87803253
邮箱:hbsdqb@126.com
正面清单(0610公示).xls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