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有关规定,4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约谈会议,就石家庄市、沧州市水生态环境有关问题对两市政府进行约谈,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通报了两市水生态环境有关问题,石家庄市、沧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石家庄市、沧州市要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动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实际行动推动水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保护。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宪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石家庄市政府、沧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石家庄市、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