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环科财函〔2024〕55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此次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个重点专项“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6:00。
申报书需经归口推荐,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推荐单位,将于9月30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完成推荐。
三、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0311-87908917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