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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四轮巡察已完成进驻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7-16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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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安排,十届省委届期内厅党组第四轮巡察已于7月15日开始。截至目前,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已完成对被巡察单位进驻工作。本次巡察分别对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总支及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改革”专项巡察,对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党总支、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污染源监控中心党总支、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党支部、省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中心党支部进行常规巡察。

7月15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厅党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世彤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报了本次巡察时间安排和巡察方法。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巡察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仅接收短信)、电子邮箱和“码上巡”二维码受理信访举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8时)。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以及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改革领域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