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北两省濒临渤海,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经济相通、交往密切。为全面改善海河流域沿线环境质量,推行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2023年9月,河北省与山东省共同签订《河北省 山东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以突破行政区域局限,强化联动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的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助力两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改善提升。
近日,我省与山东省在聊城临清市联合召开海河流域执法联动联席会议暨联合执法现场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执法联动工作,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思想,加强地区间交流合作,有效提升跨区域协作效能,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卫运河、漳卫新河、南运河流域及两省边界地区污染综合整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形式,聚焦跨境污染防治重难点问题,以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治、联合执法、环境监测、标准协同等工作为重点,丰富联合执法内容和形式,开展更深层次的工作对接、更高水平的联动发展。要扎实推进联合执法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消除边界地区监管死角。
会后,临清市、冠县、馆陶县成立3个检查组、1个机动组,接续启动为期三天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固废(危废)非法转移倾倒等内容对三县交界的烟店镇、魏僧寨镇、南徐村乡等6个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废气无组织排放、涉气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等6个环境问题,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