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管理业务水平,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10月26日-27日,生态环境部举办2023年第二期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培训班,省厅环评处、大气处、省技术服务中心共计30余人参加。
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环评司、评估中心有关领导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及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典型案例、2023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更新情况等进行了深入讲解。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对于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就加强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联动,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豁免一批登记表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优化完善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参加人员提高了对排污许可管理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更多实际工作技能方法,对更好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提升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