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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建良向大家介绍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若玲、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董敏鹏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
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11个设区市历史上第一次全面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白洋淀淀区水质巩固保持Ⅲ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新跨越。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6,比2021年下降3.8%。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70天,比2021年增加1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平均为4天,比2021年减少5天。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三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分别为333、326和309天,其余设区市优良天数在221~275天之间。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比2021年下降5.2%,同时PM10、SO2、NO2、CO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比2021年分别下降4.3%、20%、9.7%、14.3%。
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向好。2022年,全省实际监测176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1%,比2021年上升13.3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12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4%,比2021年上升9.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2022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8%。
声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稳定。2022年,全省11个设区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2分贝,比2021年下降1.1分贝。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4.5分贝,比2021年下降1.0分贝,各设区市均为好。各类功能区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7.01%,比2021年下降2.45个百分点;夜间为95.13%,比2021年上升0.17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状况稳中有升。2022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为58.31,生态质量为二类,稳中向好,比2021年增加0.11。11个设区市中,承德、秦皇岛、张家口、保定和石家庄市生态质量为二类,唐山、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和廊坊市为三类。全省167个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分布在24.91~73.93之间,其中生态质量为一类或二类的有52个,占全省总面积的58.18%,比2021年上升0.48个百分点。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22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正常涨落水平。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水体、土壤等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