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客户端讯(记者何晨曦)12月19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今年,我省持续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延续等程序,优化了排污许可的便企措施,明确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
图为发布会现场。
不断健全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办法》将排污许可管理方面的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固化,对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优化了排污许可便企措施,明确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切实增强排污许可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认真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要求。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有序开展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计27.76万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2.3万张(重点管理5850张,简化管理17106张),完成排污登记企业25.46万家,确保排污许可实现动态全覆盖。排污许可平台海量数据已经应用于空气质量保障、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等工作,有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排污许可质量监督。制定《河北省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提交率和规范性审核、执法监管和监测检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试点、排放口标识标牌设置、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等9个方面工作。2024年,已对全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常态化抽查审核,对发现问题的许可证已反馈各市落实整改,提升我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丁冬介绍,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从三方面强化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强化排污许可制度设计,按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规范各地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流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制定2025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业噪声全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排放口规范设置二维码标识,推进环评、总量、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助推监管、监测、监督全闭环和信息全共享。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加大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复核力度,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指导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健全排污许可证审核制度,全面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