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11月29日电 (记者杨文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从2023年开始,河北启动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目前已分三批完成对沧州、衡水、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等6市的督察工作。”11月29日,在“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关义鹏说,通过督察,进一步推动了河北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据介绍,与前两轮相比,第三轮督察更加关注相关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更加关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等;坚决防止“一刀切”,将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纳入督察内容,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和“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近年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特别是通过建立各有侧重、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使督察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是指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彭佳彬介绍,例行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全面体检,注重揭示深层次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专项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精准督察,注重解决区域性、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高质量完成;日常督察是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通过日常工作发现的问题,帮助派驻地分析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常态化传导工作压力,督促问题解决,推动责任落实。
为继续提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效能,接下来,河北将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的督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督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建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才库和专家库,借智借力推动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同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和问题整改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通过督察管理系统,实现从督察准备到进驻再到报告等全过程线上管理和监督;通过问题整改系统,实行“整改情况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整改过程全程追溯、分区分类系统分析”,达到“一个问题一档、一类问题一档、一个区域一档”的闭环管理,实现问题整改规范化、过程管控精细化、风险预警自动化、数据分析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