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超2.8万辆,位居全国第一。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河北省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等7个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为重点,明确清洁运输标准,细化运输方式核算原则,严格运输监管和运输方式核查,引导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型货车中转等模式,同时积极拓展港口、矿场、城建工程、城市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
聚焦重点行业。河北省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创A作为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的重点,先后印发《全省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全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的实施意见》《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制定A级企业清洁运输标准,细化运输方式核算原则,逐行业确定新能源货车运输要求并纳入创A标准体系,推动提高新能源重型货车使用比例。
聚焦重点场景。河北省以铁矿石运输通道、港口、大型矿山、货场等为重点,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在唐山市、沧州市分别确定1条疏港铁矿石运输通道开展零排放运输试点,在河钢集团开展零排放运输车队试点,推动河北港口集团码头内部作业新增或更新车辆实现新能源替代。
图为新能源重型货车充电场。
聚焦重点领域。河北省以城建工程、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项目和环卫领域为重点,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修订预拌混凝土环保绩效引领性企业清洁运输指标,从今年起到2025年,商品混凝土运输使用新能源货车比例分别不低于40%、80%;加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比例,除张家口和承德市外,各地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
聚焦产业培育。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拓展推广应用领域,营造良好应用生态,完善保障支持体系,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推广品牌、开拓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替代推广的同时,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此外,河北省聚焦新生产车辆(机械)源头管控、在用车执法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等方面,推动运输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曹光远表示,河北省将坚持帮扶指导和执法严管并举,深入开展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从监管环节上,结合车辆全生命周期使用场景,重点从“维修—使用—排放检验”3个环节发力,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机构、在用车使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规范管理,倒逼重型车辆达标使用;从监管手段上,充分发挥移动源监管平台信息化功能,通过数据远程核查、大数据分析、异常数据判断,科学精准开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