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闻网讯 11月5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河北省坚持“车、油、路、企”统筹,聚焦传输通道城市,以柴油货车为监管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超2.8万辆,位居全国第一。
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曹光远介绍,随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空间日趋收窄,能源结构调整还需要较长历程,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减排潜力巨大,实施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是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的重要路径,为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创造了新的突破口、提供了新的有力支撑。
作业中的新能源重型货车
河北省将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等7个重点行业创A作为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的重点,明确清洁运输标准,细化运输方式核算原则,严格运输监管和运输方式核查,引导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型货车中转等模式,进一步推动和提高新能源重型货车使用比例。
同时,以铁矿石运输通道、港口、大型矿山、货场等为重点,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在唐山市、沧州市各确定一条疏港铁矿石运输通道开展零排放运输试点;在河钢集团开展零排放运输车队试点,推动河北港口集团码头内部作业新增或更新车辆实现新能源替代。
重点领域方面,以城建工程、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项目和环卫领域为重点,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修订预拌混凝土环保绩效引领性企业清洁运输指标,2024年、到2025年,商品混凝土运输使用新能源货车比例分别不低于40%、80%;加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比例,除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外,各地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
下一步,河北省将重点从“维修-使用-排放检验”三个环节发力,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机构、在用车使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规范管理,倒逼重型车辆达标使用;同时,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深入拓展新能源货车使用场景,推动中短距离公路运输新能源化,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排放造成的污染,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