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贾宏博)10月29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动各具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不断深化。截至目前,我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年530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量总体匹配。与此同时,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全面铺开。
“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贾宏博 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北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任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韩博介绍,河北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领域成效日益显著。在全面推进全省“无废钢铁”建设基础上,支持首钢集团开展京冀区域“无废集团”建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钢铁集团固体废物“全量化利用”环境管理试点示范。
制度改革创新日益深化。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重金属排污权确权,建立重金属排污权政府储备,发布重金属交易基准价格,充分盘活重金属存量排污权,服务保障项目落地,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模式,全面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有关省直单位、各地市和相关技术单位编制印发《河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及“无废小区”“无废乡村”“无废医院”等8类具体“无废细胞”建设指南,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社会生活单位。2023年各地累计建设各类“无废细胞”948个。
近年来,河北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目前,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全省3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2023年,全省电子联单23.82万份。
在执法监管力度方面,河北省统筹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工业污泥等专项整治,连续组织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72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68件,有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在利用处置能力方面,河北省积极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技改提升、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建设提升。截至目前,我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年530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量总体匹配。
为提升服务水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京津两地制定《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联建联防联控联治,服务京津冀区域危险废物资源化高效利用。
围绕新污染物治理,河北省成立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14个部门组成的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沟通研究专项问题。同时,在全省组织近2300家涉及生产、使用化学物质企业,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了数据支撑。
作为入选全国新污染物监测试点省份,河北省初步建立了监测技术体系,掌握了部分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支持一批新污染物治理、更高排放标准要求的新型环保技术装备和技术先进性产品推广应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韩博表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推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取得新进步,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