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7月28日召开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审批服务、管理规范水平,并编制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危废规范化评估指导性文件。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对此,河北推动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一张网”。同时,积极指导各地抓好废铅蓄电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收集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联合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区域合作和联合监管。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800多个环境隐患整治完毕。
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实施省政务大厅“一窗”进出,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施便利化服务。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利用类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自主调节,项目竣工后,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的,项目投资主体按程序向省厅申请领取。20多家新企业、新项目因改革应运而生,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通过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河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利用处置体系,除尘灰、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处置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杨永杰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25万吨,能力较为充裕,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
针对危险废物贮存、标识等新政策、新标准的实施,今年7月,《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编制发布,成为国家提出危废管理新要求后,全国首个省级危废规范化评估指导性文件。
今年,河北创新提出了“企业自评估、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省级评估”四级评估体系,通过企业自评,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并研究制定《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制度》,将“问题整改”列入评估指标,积极组织开展评估整改问题“回头看”,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记者|屈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