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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日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衡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3-07-20 1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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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衡水日报


日期:2023-07-20版次:A1

  本报讯(记者李雅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衡水市,开展为期2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9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衡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刚刚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督察组组长、省政府参事张路锁和督察组副组长牛晓东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吴晓华作动员讲话,市长董晓航主持会议。

  张路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生态环保督察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张路锁强调,做好这次督察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下转A2版)

  (上接A1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严的基调,把握方向和重点,发现突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督察将重点聚焦衡水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领域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切实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吴晓华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端正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谨的工作、优良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省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自觉全盘认领,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压紧压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扎实做好污染防治、衡水湖生态保护、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努力在推进全面绿色转型中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衡水贡献。

  牛晓东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讲了意见,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出了要求。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市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和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设分会场。

  根据工作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8月12日。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318—2360831,邮政信箱:河北省衡水市邮政23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主要受理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衡水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