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良性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海港区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强化重点涉土企业监管。海港分局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按年度组织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每年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规范自行监测工作实施,按时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海港区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
严格建设用地用途管控。海港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工信、审批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动态更新联动监管名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严格日常用地管理,根据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聚焦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海港分局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定期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查,截至目前,辖区内无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此外,专项开展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排查,对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下的污染场地进行调查。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行为,提升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下一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将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积极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