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反馈指导。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标对表,对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分类收集、转运流程,医疗污水消毒处置设施设备运行、采样监测等环节,以及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制度、处置台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要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处理。
下一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贯彻执行情况,对医疗废物分类存放、转运处置、电子转移联单、台账管理、应急预案等情况,对医疗机构废水处置及消毒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反馈指导。督促各类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并不定期开展复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促进医疗机构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