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建设项目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柔性化执法制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双赢局面。
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压缩审批时限,目前已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在国家法定时限压减一半基础上再压减一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完善环评审批办理程序,精简审批环节,依规应予支持的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快速审批。明确办理时限和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让企业一次性了解申请材料少跑腿。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园区项目评价内容进行简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整合工业企业分表计电、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质量综合精细化管理、门禁系统管理平台、洒水车辆监控系统、智慧环保调度平台、建筑工地扬尘监测等多个平台数据对辖区排污单位实现远程监管、实时管控,对超标、异常点位进行精准核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秩序的打扰。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梳理整合监督检查企业名单,积极协调各科室联合检查,争取各科室协同检查,让企业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加大执法帮扶力度,主动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原则,积极采取下达隐患提示函、现场帮扶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在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基础上切实保障经济稳定。
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该局积极组织业务环境治理帮扶队伍,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通过宣贯解读政策文件,指导市县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质效。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座谈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采取走访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贯政策法规、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