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通报,2023年4月—11月,保定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获得1200万元资金奖励。
近年来,保定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政策引领,全力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2021年保定市主要河流入淀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2022年,7条有水入淀河流中,5条水质达到Ⅱ类、2条达到Ⅲ类,白洋淀上游国省考断面年均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2023年1月—11月,保定市主要河流入淀水质继续保持Ⅲ类及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
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相关部门单位的努力。一方面,保定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完善了断面水质保障、通报排名奖惩、水质生态补偿、施工补水信息共享、上下游联防联控“五大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任务目标,层层抓落实。另一方面,持续抓好城镇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全市污水处理厂数量由2018年初的37座增加至目前的57座,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92.8万吨;全市21个园区均已通过自建污水处理厂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方式实现工业污水集中达标处理,在531家涉水排污单位、57个入淀河流点位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形成了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
下一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持续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做到工程、管理、补水三管齐下,进一步改善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奋力在水源涵养支撑雄安新区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