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启动案件25件;其中,累计结案16起,终止1起,8件正在稳步推进中。
强化部门联动。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检查考核、督导调度等推进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激发工作动力和热情,大力发扬主动推进、改革创新、率先突破的精神,形成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机制和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线索筛查。秦皇岛市组织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范围内,全面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通过执法专项行动、群众投诉举报、舆论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归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认真筛选、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查办理,做到应办尽办。
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制度改革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向企业、社会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知识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厚植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美丽家园的群众基础,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