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开展多形式“送法入企”活动,助推企业的绿色发展。
依托执法帮扶活动做好法律宣传。做好对企业负责人的法律知识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督促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梳理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现场送予企业,帮助企业掌握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源头遏制环境风险隐患。
组织企业开展专项座谈会。详细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25条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首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政策等最新规定,参会人员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对于企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帮助企业准确掌握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针对性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处罚过程柔性执法。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落实“说理式执法”的要求。以普法促执法,面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给予违法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向企业普及其所触及的法律以及其行为的危害性,在全面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把握执法的尺度,因类施策、对症下药,做到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同时加大“回头看”的力度,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作用。
下一步,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继续推进“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持续营造守法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的高质量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