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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服务 承德市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发布日期:2023-10-22 15: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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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承德市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完善普法机制,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教育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并带动服务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座谈会,现场普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心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全力服务承德市经济社会发展,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座谈会。会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这一主题,与企业代表深入开展沟通交流。座谈会上,全市具有代表性的13家企业负责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逐一发言,聚焦企业当前现状和需求,对政策措施、服务发展、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当前遇到的困难,并现场解答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同时,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白宗彬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介绍和说明。

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推进普法。承德市始终坚持将普法渗透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各个环节,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是深化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的执法理念,严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坚持细化管理、动态调整,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纳入正面清单。共纳入清单企业204家,已动态调整175家。二是加强执法帮扶指导,向企业发放《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手册》600余份,按照“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的原则,办理免罚案件70件,免罚金额832.1万元。三是通过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将钢铁、水泥、焦化、火电、垃圾焚烧五大行业共计317套监测监控设施纳入河北省智慧环保执法平台运用和管理。四是通过不断加强分表计电、在线监控、远程执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彻底转变“人海战术”,落实任务源执法要求,审慎实施行政处罚,着力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新模式。

在生态环境行政服务中推进普法。承德市认真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企业守法的方式和途径,增进公众与企业的了解和互信,为企业守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更新、部门联动、奖惩并重的原则,组织全市213家重点排污单位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首次纳入的企业予以初评,对已经完成初评的企业实施生态环境信用动态管理。213家重点排污单位中A类企业13家、B类企业196家、C类企业4家。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继出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系列配套制度,重点从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查询、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修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个人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形成。2023年上半年累计收集各类生态环境信用信息17.34万条,包括公共信息17.09万条,信用承诺书735条,信用修复任务14条,宣传教育信息108条等。

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推进普法。做好信访人员释法说理工作,把讲解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必要内容。最大限度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努力把矛盾在源头化解。先后制定下发一系列文件规范信访工作,并持续开展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包联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值班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2023年各渠道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11件,对所有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和省厅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均做到及时进行转办、督办、反馈,案件处理率达到100%,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及进京、赴省访“零记录”,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在生态环境宣传专项活动中推进普法。一是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发挥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打造生态环保宣传新平台,通过短视频、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承德市生态环保工作成绩、回应舆论热点话题,截至目前,累计编写发布官方微博2600余条、微信2600余条。二是利用重要节日时点开展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平安承德建设、科技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工作,面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单8000余张、环保袋24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