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近日组织召开污染源采样规范研讨会,邀请环境监测专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现场执法等人员与相关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研讨。
据了解,研讨会以“污染源采样规范”为主题,旨在交流探讨废水、废气等污染源采样中监测频次、监测时长、监测方式等内容,对标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研讨会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监测次数和时长的规范要求;有组织采样中,现场采样孔内径满足颗粒物和烟气同时采样时,是否可以同步采集;有组织采样中,现场排气筒存在2个以上采样孔时,烟尘、烟气是否可以同步采集;间接性排放的锅炉应如何进行监测;废水在线比对监测中,未设置人工比对采样口,应如何进行监测。
研讨会上,第三方监测机构代表和专家及环境管理部门畅所欲言,围绕五个方面主题各抒己见,从国家发布的监测标准文件、部长信箱反馈、外省监测做法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就五个方面逐一形成共识,为邯郸市今后环境监测更加规范操作提供了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