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黄新
电话:(010)65646357
邮箱:dqqhd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陈琳涵
电话:(010)58311314、58311376
邮箱:chenlh@secmep.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
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
4.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中华环保联合会
13.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1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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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5〕55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5-11-2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黄新
电话:(010)65646357
邮箱:dqqhd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陈琳涵
电话:(010)58311314、58311376
邮箱:chenlh@secmep.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
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
4.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中华环保联合会
13.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1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