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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环境基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及其技术报告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5〕31号

发布日期:2025-06-24 10:1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部组织编制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及其技术报告。根据国家环境基准管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基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技术报告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宛悦

电话:(010)65645272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wan.yu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

3.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镉(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6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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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部组织编制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及其技术报告。根据国家环境基准管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基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技术报告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宛悦

电话:(010)65645272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wan.yu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征求意见稿)

3.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镉(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6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