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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03-12 14:5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2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乔肖翠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qiaoxc@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董骞、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2、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3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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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乔肖翠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qiaoxc@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董骞、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2、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3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