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提升废盐酸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函〔2024〕63号)等有关规定,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结合实际,我厅起草了《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联系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吕涛 段雪茜
电 话:0311-87802519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箱:hbsgtcx@163.com
附件1: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公开征求《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时间:2024-11-11
关于公开征求《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提升废盐酸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函〔2024〕63号)等有关规定,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结合实际,我厅起草了《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联系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吕涛 段雪茜
电 话:0311-87802519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箱:hbsgtcx@163.com
附件1:废盐酸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