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粒子加速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金潇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邮编:102413
电话:13522607655
邮箱:jinxiao@cnncmail.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姜文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邮箱:sun.yuexian@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站(中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辐射环境监督站
3.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5.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6.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7.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8.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9.清华大学
10.北京大学
1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2.中国辐射防护学会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分会
1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14.中广核达胜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15.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6.甘肃重离子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18.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有限公司
19.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瓦里安医疗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21.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意见)
抄送: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国家标准《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4〕32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10-2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粒子加速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金潇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邮编:102413
电话:13522607655
邮箱:jinxiao@cnncmail.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姜文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邮箱:sun.yuexian@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站(中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辐射环境监督站
3.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5.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6.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7.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8.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9.清华大学
10.北京大学
1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2.中国辐射防护学会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分会
1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14.中广核达胜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15.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6.甘肃重离子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18.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有限公司
19.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瓦里安医疗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21.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意见)
抄送: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