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张培培、刘春艳
电话:(010)65646174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psghhpc@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5.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6.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0.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1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2.中国社会科学院
13.清华大学
14.北京师范大学
15.南开大学
16.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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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4〕30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10-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张培培、刘春艳
电话:(010)65646174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psghhpc@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5.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6.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0.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1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2.中国社会科学院
13.清华大学
14.北京师范大学
15.南开大学
16.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