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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便函〔2024〕313号

发布日期:2024-09-26 14:11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婷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宏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电话:17319150060

  邮箱:Liu.hongbo@craes.org.cn

  邮编:10001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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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婷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宏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电话:17319150060

  邮箱:Liu.hongbo@craes.org.cn

  邮编:10001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