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4〕14号

发布日期:2024-05-16 09:3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推动促进污染减排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马京华

电话:(010)65645609

传真:(010)65645555

邮箱:quy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

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征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推动促进污染减排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马京华

电话:(010)65645609

传真:(010)65645555

邮箱:quy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

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