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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17号

发布日期:2023-08-24 14:49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范生态环境技术评估和筛选,促进生态环境技术转移转化,推动技术推广应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寇蓉蓉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海波

电话:(010)84665921 65645370

传真:(010)84665417

邮箱:yeye@edcmep.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0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3.《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8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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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范生态环境技术评估和筛选,促进生态环境技术转移转化,推动技术推广应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寇蓉蓉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海波

电话:(010)84665921 65645370

传真:(010)84665417

邮箱:yeye@edcmep.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0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3.《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8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