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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47号

发布日期:2022-11-24 08:49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建立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监测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于彩芬

电话:(010)65645424

传真:(010)65645429

邮箱:reserv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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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建立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监测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于彩芬

电话:(010)65645424

传真:(010)65645429

邮箱:reserv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