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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2〕41号

发布日期:2022-11-01 14:2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环境管理相关名词术语,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李晓弢

电话:(010)65645273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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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环境管理相关名词术语,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李晓弢

电话:(010)65645273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