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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15号

发布日期:2022-04-02 09:0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马帅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张海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33997
传真:(010)84918112
邮箱:zhanghaiyan@vecc.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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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马帅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张海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33997
传真:(010)84918112
邮箱:zhanghaiyan@vec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