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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10:0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督细则》)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细则》)。根据《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监督细则》和《评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月18日-3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3月22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655
传真:(010)65645657
邮箱:li.runze@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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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督细则》)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细则》)。根据《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监督细则》和《评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月18日-3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3月22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655
传真:(010)65645657
邮箱:li.runze@mee.gov.cn
附件:1.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