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柠檬酸、淀粉、酵母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2年1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琰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liuya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方若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6(兼传真)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2.《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5.《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7.《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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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意见的通知
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时间:2021-12-2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柠檬酸、淀粉、酵母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2年1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琰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liuya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方若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6(兼传真)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2.《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5.《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7.《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