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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09:1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司 靳青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电话:(010)65645529

电子邮箱:hysjgyc@mee.gov.cn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晓萌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83171

电子邮箱:xmwang@nmem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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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司 靳青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电话:(010)65645529

电子邮箱:hysjgyc@mee.gov.cn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晓萌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83171

电子邮箱:xmwang@nmem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