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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10-29 15:4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探索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司起草了《“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日前反馈我司。其中,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区、市)请将试点申请和试点方案一并反馈我司。相关文件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张瀚文、刘春艳

电话:(010)65646174、65646209

传真:(010)65646211

邮箱:hpsghhpc@mee.gov.cn

附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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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探索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司起草了《“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日前反馈我司。其中,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区、市)请将试点申请和试点方案一并反馈我司。相关文件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张瀚文、刘春艳

电话:(010)65646174、65646209

传真:(010)65646211

邮箱:hpsghhpc@mee.gov.cn

附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