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2.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3.《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5.《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法规司,大气司,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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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1-10-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2.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3.《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5.《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法规司,大气司,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