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六氟化铀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标准《六氟化铀容器》。目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5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李扬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六氟化铀容器(征求意见稿).pdf
3.《六氟化铀容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