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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04-23 10:5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2.《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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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2.《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